特别外国人学生的履修学分上限为半学年20个学分(全学年40个学分)。但是,学生如果由于研究计划等原因半学年超过20个学分的话,在与指导员或者指导教授商谈后,有可能获得允许。
特别外国人学生的履修授课时间一学年(上学期与下学期的两个学期)为每周10小时*以上。而研究生院学生可将其研究时间和论文写作时间也计算在内。 *法律所规定的“留学”居留资格条件。
外国人留学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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